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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2018-06-05    浏览:

尧脱贫攻坚办〔2018〕16号


尧都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临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2018〕39号),省下达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2万元。按照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有关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围绕精准扶贫
和重点扶贫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二、资金使用计划
    (一)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预计88.5万元:   
    1、2017年“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2018年全年需财政贴息76.6万元;
    2、2018年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按7-12月6个月贴息计算,需财政贴息11.9万元;
    (二)核定2017-2018学年“雨露计划”资助贫困学生20人,每人补贴2000元,需资金4万元;
    (三)落实“雨露计划”应补尽补全覆盖政策,补报未享受“雨露计划”的2017-2018学年职业院校贫困学生目前有170人,每人补贴2000元,预计需资金34万元;
    (四)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补贴48.2万元:
2019年继续推进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100元/人/年,我区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37人,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承担50%,即每人补贴50元,需资金48.2万元;
    (五)其余资金287.3万元,拟全部用于产业扶贫项目;
    (六)前几项所列资金的结余部分,继续用于产业扶贫项目。
    三、资金管理
    (一)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杜绝挪用项目资金;教育扶贫资金、医疗保险扶贫资金、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及产业扶贫资金等要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区扶贫开发中心负责本项目尽快落实,并充分利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资金项目子系统,提高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项目结束后及时健全相关档案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纪检、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尧都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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