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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脱贫攻坚办〔2018〕3号
尧都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尧都区2018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汾河办事处、滨河办事处、区直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及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确保2018年底全区农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尧都区2018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尧都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尧都区2018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及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确保2018年底全区农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2018年度我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市脱贫攻坚大会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动员全区上下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2018年作为全区脱贫攻坚决胜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初,全区还有未脱贫455户1236人,分布在15个乡镇(办事处)132个村。按照2018年底全部脱贫的任务目标,采取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的方式,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整合全区各部门扶贫资源,凝聚全社会扶贫力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集中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光伏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低保扶贫、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扶贫、住房安全扶贫、水利扶贫、金融扶贫、特殊群体关爱扶贫、社会扶贫等十一大扶贫行动。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格局效应,在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下派第一书记三支队伍的共同努力下,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他们实现自主脱贫,确保现有未脱贫人口2018年底全部脱贫。
三、行动计划
(一)农业特色产业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稳妥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扶贫精准到户行动,使贫困户通过七大特色产业发展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实现户户有产业、户户有项目。各乡镇要严格执行2017年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履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资金全额拨付、专款专用,确保产业项目精准到户,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有看的,有算的,有收益,有成效。采取龙头产业或合作社代管代养委托经营方式的,由各乡镇加强监管,完善帮扶带动合同,确保贫困户保底收入和项目安全。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全程参与,实时监管项目运行,及时监测贫困户收入状况,切实维护贫困户利益。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建立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台账,以产业为类别建立绩效台账,逐户明确增收情况。
2.进度要求
3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3.责任单位
区农林委牵头,各乡镇主抓,区直各驻村帮扶单位,第一书记参与。
(二)光伏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加强两个村级光伏电站的管理,确保电站的正常健康运转。认真落实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办法,在确保贫困户享受电费收益的同时,合理返还施工单位垫付建设资金。严格农户收益月报制度,建立收益绩效考核制度,并加强监督。
大力推进第一批户用屋顶式光伏项目建设,强化质量监管,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及时并网运行。同时启动第二批户用光伏项目招投标工作。
2.进度要求
第一批建设项目2月底前全部竣工验收。
3.责任分工
区扶贫中心主抓,各乡镇配合。
(三)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继续加大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实行应训尽训。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当地产业特点,面向贫困家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同时对残疾人、老年人等不便外出的劳动力安排专项培训,实现家门口就业。扩大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
2.进度要求
3月底前各乡镇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和区扶贫中心备案,5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3.责任分工
区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区扶贫中心配合。
(四)农村低保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做好兜底扶贫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将无劳动力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低保,实行应保尽保,切实完善和落实特困人员保障工作。
2.进度要求
4月底前各乡镇将申报名单报区民政局和区扶贫中心,6月底前落实低保应保尽保。
3.责任分工
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区扶贫中心配合。
(五)危房改造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是当前我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难点,要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放在优先位置,及时足额落实各级补助资金。通过新建、加固等方式,引导帮助贫困户建设安全、节能、舒适的住房,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要加强排查摸底,彻底搞清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底数(包括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千方百计,想方设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务必解决贫困户危房问题,全面完成全区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人口都能住有所居,住有保障,住的安全 。
2.进度要求
3月底前各乡镇把危房户名单报区住建局和区扶贫中心备案,4月底前提交全区危房改造计划,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并竣工验收,全部投入使用。
3.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区扶贫中心配合。
(六)水利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大力度推进改善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抓好保障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水网建设,水利资金重点投向贫困地区,打通贫困人口用水安全“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安全饮水标准,加强饮水备用水源建设和水质监测工作,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进度要求
3月底前,各乡镇将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名单报区水利局和区扶贫中心,纳入全区改造计划。
3.责任分工
区水利局牵头,各乡镇、区扶贫中心配合。
(七)教育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落实好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杂费,并给予生活补助。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生,全部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补助;对考入高等院校二本B类以上的贫困大学生做到应助尽助,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
2.进度要求
3月底前各乡镇对适龄学生非在校情况进行摸排,并及时上报区教科局和区扶贫中心,并对在校生按时上报资助对象资助情况。
3.责任分工
区教科局牵头,各乡镇配合。
(八)健康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大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构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实行“健康双签约”服务全覆盖。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降低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2.进度要求
3月底前,各乡镇对已脱贫户基本医保参保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和区扶贫中心。
3.责任分工
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牵头,各乡镇、区扶贫中心配合。
(九)金融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对象包括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坚持户借户还,切实防范匿名借款,违规用款现象。小额信贷实行“5321”扶持方案,即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乡抵押,区担保,财政贴息,政府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支持方式包括直接支持和间接带动“五位一体”金融扶贫两种方式。要发挥好龙头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强化政府、银行、保险、实施主体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协同作用,充分发挥财政、信贷、保险等政策合力,做到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借冒名贷款”及冒领、截留带动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区金融办牵头落实小额信贷扶贫工作,每月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供一次金融扶贫政策进展;各乡镇做好组织动员,包村领导负责包联村金融扶贫政策的落实;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协助负责包联户金融扶贫政策兑现;区扶贫开发中心及时将贫困信息共享。
2.进度要求
3月底前,各乡镇对扶持对象户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将拟贷款户名单报区金融办和区扶贫中心。
3.责任分工
区金融办牵头,各乡镇、区扶贫中心配合。
(十)特殊群体关爱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对农村困难家庭儿童、妇女、老人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尽完善、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关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村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建设,优先安排有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和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等特困群体,精准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让特殊困难群体生产上有人扶持,生活上有人照顾,精神上有慰藉。
2.进度要求
3月底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特殊群体帮扶的名单报区民政局、区残联及区扶贫中心。
3.责任分工
区民政局、区残联牵头,各乡镇、区扶贫中心配合。
(十一)社会扶贫行动
1.工作任务
按照市场导向、农企双赢的要求,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扶贫产业项目工程,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启动尧都区“社会扶贫网”行动,搭建帮扶需求与社会资源的对接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将全区参与社会扶贫的相关部门的资源全部整合入网、将全区各级帮扶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和结对帮扶干部的信息资源全面整合入网。要组织引导辖区内民营企业根据自身的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实施好“百企帮百村——精准到户”,一个或多个企业帮扶一村,做到精准到村到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要将全区有帮扶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全部整合入网,在此基础上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依托该网平台开展社会扶贫,为全区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功能“互联网+”社会扶贫平台,把贫困户的需求和互联网对接起来。支持工商联、工青妇等团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精准帮扶活动,不断壮大支持脱贫攻坚的社会力量。
2.进度要求
2月底前,区工商联、各乡镇上报社会扶贫信息联络员,4月底前参与帮扶的产业名单和贫困户需求信息全部汇总报送给区扶贫中心。
3.责任分工
区工商联、区扶贫中心牵头,各乡镇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全区成立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区委书记,区长为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四大班子包乡领导为副指挥。区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研究解决全区脱贫攻坚重大问题。各乡镇要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指挥长,分管副职为副指挥长,包村干部为副指挥,各乡镇要建立脱贫攻坚作战室,规划脱贫攻坚路线图,各村要明确脱贫攻坚责任人。各乡镇指挥部承担本辖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界定主体责任、牵头责任和帮扶责任。各乡镇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脱贫攻坚放在心中、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督查推进、协调落实;要建立以包村领导主抓,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全程参与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逐村逐户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区直16个工作小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做好低保兜底、医疗帮扶、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倒排工期,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行联动攻坚,逐项推进落实,对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贫困群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困有所靠。
(三)突出脱贫成效
今年将围绕脱贫攻坚主要目标任务,把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要抓好扶贫档案规范化建设,准确反映全区脱贫攻坚实际情况。要建立完善全区脱贫攻坚动态监测机制,落实群众参与扶贫评价措施,开展贫困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提升脱贫成效。要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考评机制,对单项考核后三名的乡镇予以通报,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加强督查检查
区政府四个脱贫攻坚督查组要对责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围绕扶贫对象准不准、帮扶措施实不实、资金使用严不严、指标数据真不真、脱贫质量高不高开展督查活动,边督查边反馈边整改。并每月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书面反馈存在问题和工作进展,区委督查组、区政府督查室要对重点部门、重点乡镇进行联合督查。要推进脱贫攻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坚决从严惩处,确保实现廉洁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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