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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05-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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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区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全区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区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区规划内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全区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

    4.负责全区防治水旱灾害工作,负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建设工作。

    6.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河流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办理区际河流的有关事务;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8.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区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编制、审查全区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行业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开展全区水利科技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负责全区渔业、渔政、渔船检验工作,指导全区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指导水生生物病害防控工作。

    13.配合区公安局,参与全区大中型水利枢纽、重点水利设施、防洪险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14.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为正科级建制,是尧都区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水利管理股、农村水利股三个职能股室。局机关现有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22人;水利员在职51人,退休16人;离退休人员24人,遗属17人。下属三个事业单位:临汾市尧都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副科级编制,现有在编人员40人,其中:全额财政拨款人员8人,自收自支人员32人,现有车辆11辆;尧都区水土保持监督站成立于1994年9月,副科级编制,现有在编人员21人,其中全额财政人员5人,自收自支人员16人。另有遗属3人,现有车辆1辆;临汾市尧都区河道管理站成立于1994年,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职自收自支人员8人,遗属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总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收入安排2117.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1935.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81.38万元。

    2017年收入安排1702.3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1702.3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

    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24%,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公用经费中含有福利费,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692.5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181.38万元,较2017年增加,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安排区级项目增加,2018年度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7.49万元,(其中:水利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水资办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98万元;水保站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其中:水利局本级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7万元;水资办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8万元;水保站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会议费9.5万元,(其中:水利局本级会议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水资办会议费支出预算为2.65万元;水保站会议费支出预算为0.85万元);培训费37.94万元(其中:水利局本级培训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水资办培训费支出预算为4.09万元;水保站培训费支出预算为1.85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3.67万元,(其中:水利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水资办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6.97万元;水保站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5万元,(其中:水利局本级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9万元;水资办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9万元;水保站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7万元);会议费13万元,(其中:水利局本级会议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水资办会议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水保站会议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河道站会议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培训费43.06万元(其中:水利局本级培训费支出预算为34.06万元;水资办培训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水保站培训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河道站培训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 1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6.1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会议费减少3.5万元,培训费减少5.12万元。预算减少原因为大力调整支出结构,控制接待范围,降低接待标准,减少会议培训次数,优化下乡交通出行费用等。

    三、绩效管理情况

   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对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设定目标保障本年度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55.4万元,其中: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采购预算金额252.4万元,为其他建筑工程类集中采购;上年结转资金采购预算金额1303万元,其中其他建筑工程类集中采购125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集中采购48万元。

    五、其他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福利费、会议费、人才素质提高的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2.14万元用于人才素质培训。

    六、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公用经费:指本部门用于日常公务开支的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尧都区水利局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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