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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尧都区委办公室、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

2017-06-30    浏览:

尧区办发【2017】39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议意见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及《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临汾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精神,及时准确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展示发展成就,发布政务信息,引导公众舆论,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和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府新闻发布的重要性

    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成风化人、凝心聚力的需要;是澄清谬误、引导公众舆论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和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是对外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介绍和展示我区良好形象的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把我区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做实做好。

    二、政府新闻发布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政府新闻发布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从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及时准确地通过媒体宣传政策、展示成就、引导舆论、树立形象,为我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府新闻发布的方针原则:坚持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及我区的良好形象;坚持“以我为主、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事实为主”的方针,自觉贯彻党和政府的主张、意图和观点,客观全面地介绍情况;坚持寓舆论引导于信息服务之中,增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政府新闻发布的内容和范围

    政府新闻发布的内容: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进展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热点、焦点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区委、区政府授权发布的新闻。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政府新闻发布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及市级新闻媒体、区属新闻媒体、区外新闻媒体和境外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记者的范围,根据新闻发布内容和新闻发布意图决定。

    四、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

    为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成立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和区新闻中心组成的尧都区新闻发布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宣传部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的副部长及区新闻中心主任担任。根据发布会的内容、性质和需要,分别指定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委办主任、政府办主任及新闻发言人助理对外发布新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及区新闻中心备案。

    区级层面新闻发布会由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拟定新闻发布的主题,负责起草新闻通稿,区新闻中心负责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及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可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发布新闻公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根据需要,还可邀请市级、省级、省外、中央级和境外有关新闻媒体到尧都区进行与新闻发布内容相关的实地考察采访。涉及到专题性或区域性的新闻,由区直相关部门或者有关乡镇起草新闻通稿并交由区委办公室或区政府办公室审定,区新闻中心组织区直相关单位或有关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发布。

    区新闻中心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属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负责对全区新闻发言人的业务培训。

    五、政府新闻发布的保障和条件

    (一)牢固树立政府新闻发布责任意识。所有承担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部门,所有参与新闻发布工作的人员(新闻发言人),都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做好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

    (二)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布机构,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布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各单位要把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制定规划,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发布质量,以适应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需要,提升新闻发布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积极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提供保障。要相对固定发布场地,配备相应传输设备,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预算经费由区新闻中心负责管理和使用,具体包括新闻发布厅的场地租用费,组织新闻发布会的会务费,新闻发言人队伍的培训费,邀请市级、省级、省外、中央级和境外媒体赴尧都区采访考察费等。


中共尧都区委办公室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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