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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等“三个清单”的通知 添加日期: 2018-02-1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2-12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2018-02-12    浏览:


文件名: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等“三个清单”的通知





尧区政发〔20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尧都区委办公室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尧区办发〔201747号)精神,区编办(区审改办)牵头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年审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进行了清理规范。经过各部门梳理上报、区编办(区审改办)审核、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后,形成了《尧都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1431项)》、《尧都区区本级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清单(13项)》和《尧都区区本级政府指定培训清单(0项)》(以下简称三个清单)。根据116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编办(区审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将三个清单在尧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区政务大厅管理中心要将三个清单纳入区政务服务平台及时运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衔接配套,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三个清单涉及的部门(单位)要按单行权,按单履职。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的前置申请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要在公布的清单范围内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采取有效衔接措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区编办(区审改办)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三个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三个清单落实到位。

三、三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改革实际情况,需要对三个清单进行调整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区编办(区审改办)提出申请,经区编办(区审改办)审核、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并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调整。

 

 

尧都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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