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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及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添加日期: 2018-04-1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4-12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2018-04-12    浏览:



文件名: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及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尧区政发〔201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5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756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取消及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临政发〔201717号)和《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临政发〔20185号),共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48项,其中取消32项、承接下放 16项,我区需对应取消12项行政审批事项、承接4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以及权责清单调整变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 区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756号、临政发201717号及临政发〔20185号文件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2项)
        附件:2. 区政府落实和承接临政发〔201717号文件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4项)

 

 

 尧都区人民政府

                     20183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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