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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龙祠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添加日期: 2018-05-1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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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浏览:


文件名: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龙祠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




尧区政办发〔2018〕39号 




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尧都区龙祠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19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尧都区龙祠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2018-2019年)


    为加快实施龙祠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和提升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效涵养水源,完善水环境安全保障体系,根据临汾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尧都区龙祠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19年)(临水防办〔2018〕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保障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这一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本着“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精准发力,治理保护并行,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以人工措施促进自然修复,标本兼治,部门联动,多措并举,从源头上治理水源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切实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安全饮水。

    二、治理目标

    用两年时间,完成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整治及生态建设,至2019年底,一级保护区内农村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100%,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对一级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进行取缔,严禁新增排污口;垃圾全部得到收集处理;旱厕全部改造;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陆域植被覆盖率显著增加;核心区实现封闭管理,建成现代信息化环境监测体系,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三、实施范围

    尧都区龙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垣上村东-席坊沟-野虎沟-龙祠村村东-晋掌村南-发奋沟沟口-309国道-鸽子沟一线,周长16.898km,面积11km2。核心保护区范围为泉源南池、北池、东池及周围共0.2km2区域。

    四、任务分工

    (一)污染源综合整治

    1.农村污水处理。收集一级保护区内全部农村污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2018年开工建设。(区环保局负责实施,金殿镇政府配合)

    2.农村垃圾处理。一级保护区内建立农村清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行分类全部收集,运往临汾市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标准进行处理。2018年开工建设。(区环保局牵头,区住建局配合,金殿镇政府实施)

    3.雨水处理。在龙子祠村、晋掌村新建雨水排水管网,实现雨污分离。2018年实施,年内完成。(区环保局牵头,区住建局、金殿镇政府实施)

    4.旱厕改造。对龙子祠村、晋掌村的旱厕进行全面无害化改造。2018年开工建设。(区环保局牵头,金殿镇政府实施)

    5.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对一级保护区内耕地推进标准化生产,控制农药化肥地膜等使用,优化施用结构,加大有机肥资源利用,逐步减少农药化肥地膜使用量。(区农林委牵头,金殿镇政府实施)

    6. 交通污染防治。①配合市交警支队对穿越一级保护区的309国道实施管控,对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严格管制,防止和杜绝交通运输污染。②配合市交通局、市公路分局对一级保护区内现有的309国道过境段进行改线,2019年底前完成。(①区交警大队牵头,金殿镇政府、区交通局配合;②区交通局、金殿镇政府配合)

    7.清洁能源工程。在一级保护区内集中开展农村居民供气供热环境卫生大整治,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取缔散煤使用。2018年9月底前完成。(区住建局牵头、金殿镇政府实施)

    (二)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

    8.水源地隔离防护。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规范保护区标志牌设置。(区水利局实施)

    9.保护区内渠系改造与绿化。配合市汾西水利管理局对一级保护区内的汾西灌区农灌渠进行防渗,加强干渠保护,对渠堤道路及沿线进行改造和绿化。2019年底前完成。(金殿镇政府配合)

    10.保护区内植被恢复。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进行生态绿化,布置林地、草地等;对姑射山自然风景区内的山体植被进行全面恢复,种植花草及速生防护林。2019年底前完成。(区林业服务中心负责) 

    11.保护区内309国道西侧裸露山体生态护坡建设。对现有的309国道西侧两处裸露山体进行生态护坡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

    12.加强水质监测评估。配合市环保局加强水源地水质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分析,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环境状况评估,全方位加强水环境监管,及时全面掌握水源地环境状况,为水源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区环保局、区水利局配合)

    五、进度安排

    1、启动阶段(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18日)。

    2、实施阶段(2018年5月19日-2019年10月20日)。

    3、验收阶段,区级验收分两期进行,2018年12月21日—12月31日对本年度任务进行验收; 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0日对2019年度工程进行验收。2019年11月21后,迎接市级总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孔令泽为组长,区环保局局长孙建强、区水利局局长杨文明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尧都区龙祠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协调与决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孙建强兼任。

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一名领导和职能股室主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研究确定本部门项目实施方案,各负其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形成推进合力。工程建设方式确定为分项分部门实施,协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区直各有关部门和金殿镇政府在本方案的基础上,按责任分工,分别编制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和工程项目方案、报告,明确具体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完成时限,落实行业资金,按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三)严格执法监管。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全面加强水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推行水利、国土、环保、公安执法联动,坚决打击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的水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行政监督管理,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金殿镇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区级财政重点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执法管养和县级配套等支出,并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工程建设。区直各部门要大力争取中央、省级、市级各类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区发改局要积极采用PPP、第三方治理等模式,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要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社会资金等参与到工程建设中来。

 (五)严肃追究问责。实施龙祠水源地综合整治是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交办我市整改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区当前生态环境治理攻坚面临的一项重点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加快工作开展和项目推进,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履职不到位造成工程任务没有按期完成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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