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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合法货运源头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的通知 添加日期: 2018-06-0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6-01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2018-06-01    浏览:


文件名: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合法货运源头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的通知




尧区政办发〔2018〕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省政府223号令)以及《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224号令)规定,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实施有效的进驻、 

巡查监管,经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上报审核,区政府研究,决定对111家货运源头单位(企业)予以公示。


    附:尧都区2018年公示合法货运源头企业明细表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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