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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添加日期: 2018-06-1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6-15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2018-06-15    浏览:


文件名: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尧区政办发〔2018〕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油气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处理油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履行保护义务,指导、监督油气道企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依法查处危害油气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省安监部门有关要求,将油气长输管道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三、质监尧都分局负责对管道企业的管道生产和检验检测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公安局及有关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本责任区内发生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区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林、地震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油气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六、有关乡镇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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