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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 添加日期: | 2018-07-02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18-07-02 | |
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文件名: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 |
尧区政办发〔2018〕5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8-2019)》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
工作方案(2018—2019年)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179督察组5月29日督查问题G711、G712交办单的整改要求,做好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建村〔2014〕6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以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有效提升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整治目标
(一)龙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至2019年底,保护区内农村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100%,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垃圾全部得到收集处理;旱厕全部改造。对一级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进行取缔,严禁新增排污口。
(二)龙祠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至2019年底,保护区内城镇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或全部收集到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后引到保护区下游排放;居住人口大于或等于 1000 人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行管网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不足 1000 人的,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保护区内城镇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对二级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进行取缔,严禁新增排污口。
三、实施范围
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涉及金殿、枕头、刘村三个乡镇。
龙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垣上村东~席坊沟~野虎沟~龙祠村村东~晋掌村南~发奋沟沟口~309国道~鸽子沟一线。面积为11.0km2,周长为16898m。
龙祠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为:
西部边界:黄老坡~枕头~验马庄~高庄一线;
东部边界:小峪~界域西~席坊村~西杜~薛村一带;
北部边界:黄老坡~小峪一线;
南部边界:高庄~薛村~浪泉堡一带。面积为140km2,周长为43217m。
四、领导机构
成立尧都区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组 长: 孔令泽 副区长
副组长: 孙建强 区环保局局长
郭方学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洪锁 区住建局局长
杨文明 区水利局局长
赵国华 区农林委主任
史红涛 尧都工商分局局长
陈砚风 区食药局局长
成 员:左永杰 金殿镇镇长
张建国 刘村镇镇长
丁春贵 枕头乡乡长
吉志刚 主任科员
赵希敏 区环保局副局长
张俊峰 区住建局副局长
闫 鹏 区水利局副局长
解花梅 区农林委副主任
周 波 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建强同志兼任。
五、任务分工
(一)龙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环境整治
1.农村污水处理
(1)收集一级保护区内全部农村污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2018年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周 波
配合单位:金殿镇政府 责任人:左永杰
(2)排污口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工业排污口,由区环保局牵头关闭,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对排查出的入河渠排污口,分类处置,污水收集管网完工投运时全部关闭。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周 波
区水利局 责任人:王纠德
2.农村垃圾处理。一级保护区内建立农村清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行分类全部收集,运往临汾市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标准进行处理,年内完成。
现有遗存垃圾2018年6月底全部清运完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周 波
责任单位:金殿镇政府 责任人:左永杰
3.雨水处理。在龙子祠村、晋掌村新建雨水排水管网,实现雨污分离。2018年实施,年内完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周 波
责任单位:金殿镇政府 责任人:左永杰
4.旱厕改造。对龙子祠村、晋掌村的旱厕进行全面无害化改造。2018年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周 波
责任单位:金殿镇政府 责任人:左永杰
(二)龙祠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环境整治
1、农村污水处理
(1)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的原则组织实施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实行管网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或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2018年底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 20%以上,2019年底基本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人:吉志刚
责任单位:金殿镇政府 责任人:左永杰
枕头乡政府 责任人:丁春贵
刘村镇政府 责任人:张建国
(2)排污口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工业排污口,由区环保局牵头关闭,2018年6月30前完成;对排查出的入河渠排污口,分类处置,污水收集管网完工投运时全部关闭。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周 波
区水利局 责任人:王纠德
2、农村垃圾处理
保护区内城镇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现有遗存垃圾2018年7月底全部清运完成。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人:张俊峰
责任单位:金殿镇政府 责任人:左永杰
枕头乡政府 责任人:丁春贵
刘村镇政府 责任人:张建国
六、进度安排
1、启动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4日)。各成员单位要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成摸排建档。
2、实施阶段(2018年6月15日-2019年11月14日)。各成员单位要启动整治工作调度制度,实行整治进度日报送,周会商、月总结。龙祠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治进度进行月通报。各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整治进度通报机制。
3、验收阶段,区级验收分两期进行,2018年12月21日—12月31日对本年度任务进行验收; 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0日对2019年度任务进行验收。2019年11月21后,迎接市级总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属有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对督查组交办的问题主动整改、认真整改、坚决整改。在本方案的基础上,按任务分工分别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按期完成任务。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区级财政重点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执法管养和县级配套等支出,并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工程建设。区直各部门要大力争取中央、省级、市级各类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三)严格考核。区属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加快工作开展和项目推进,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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